国内刊号:11-1912/N
国际刊号:1000-3037
发布日期:
作者:胡德胜1; 孙睿恒1; 许胜晴2;
单位:1. 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 400044; <br/>2. 西北大学法学院,西安 710127
关键词:长江,流域治理,流域立法,国际水法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BFX151)
随着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推进,长江流域治理亟待法治化。由于调整对象、事项和目标方面的相似性,国际水法的理论、原则、规则和实践对于长江流域立法具有重要且有益的参考价值。长江流域立法面临着利益主体多元、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任务艰巨以及治理体制机制很不合理三个方面的巨大挑战。国际水法关于生态整体性路径、公平合理利用原则以及流域治理体制机制三个基本方面的理论、法律和指南以及实践,对于长江流域立法有效应对这些挑战具有重要启示。其意义体现在:直接促进长江流域治理的法治化,间接推进中国流域立法与国际水法之间的兼容性;直接示范国内其他流域,间接助推实现我国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的战略。
来源:2020年第2期
《自然资源学报》期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