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刊号:11-1912/N
国际刊号:1000-3037
发布日期:
单位:1.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京 211100,2.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厦门 361021,3.区域与城市生态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厦门 361021,4.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武汉 430079,5.武汉大学地理信息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武汉 430079
关键词:城市化,城市效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度律,规模修正
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需要关注城市在宏观城市系统中的相对表现,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行规模修正有助于更准确地识别和量化城市潜在提升空间。基于城市标度律,测度2012—2022年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能,分析其与要素投入、产出水平与绿色减排效能之间的关联模式。研究表明:(1)基于标度律修正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能指数能有效修正规模效应对评价结果的影响,为更客观、定量地测度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指向性评价标准。(2)从空间分布格局上看,中国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能高值区域位于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地区。东北、西南和西北等地区的中小规模城市土地利用尚未充分发挥规模潜力,节约集约利用效能有待提升。2012—2022年间,77.4%的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能保持稳定或呈现积极变化,表明全国整体效能趋于稳定并稳步上升。(3)区域和规模异质性视角下,东部地区和超大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能处于较高水平,而东北地区和中等规模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能还有待提升。(4)与同等规模城市相比,实际投入更少的土地、获得更多的产出和更强的绿色减排能力可带来更高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能。研究结果有助于修正传统线性评价方法的偏差,为科学客观评价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能,制定差别化的集约利用管理措施提供指向性方法支撑与决策依据。
来源:2025年第8期
《自然资源学报》期刊编辑部